加盟须知

1网上店铺需要具备便利店、超市、小卖店等饮食相关营业执照

2认可工厂企业内部文化,认可工厂及商城的商业文化及模式

3具有基础的电脑操作、手机操作应用常识

4公司标准型配送网上店铺要求:配送网上店铺具备12小时(早9点至晚9点)或全天24小时运营能力

5网上店铺能够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网上店铺至少需要有一名专门负责送货的工作人员,配送速度及服务符合公司关于服务

6区域经销商网络设备要求:

郑重声明

若阁下有诚意加盟成为唐山挨个来食品有限公司产品销售点,请仔细并完整填写一下申请内容。

我们将根据您所填写的资料加以详细的考虑,进行审核并与您探讨合作的可能性和计划性等相关事项。

我司郑重承诺将妥善保管以下您所填写一切资料,绝对保密。

同时我司所有经您阅览资料也同样需您承诺并绝对保密。

本人同意以上承诺

哈哈镜网上店铺合作

特别提示:

欢迎使用哈哈镜平台服务,在使用哈哈镜平台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哈哈镜商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显示,您应重点阅读。

当您按照哈哈镜网店加盟申请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提交加盟申请资料且完成全部加盟申请及审核通过后,或您以其他哈哈镜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哈哈镜平台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哈哈镜达成协议。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哈哈镜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您点击接受本协议即意味着您使用的哈哈镜账户所对应的法律实体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哈哈镜商户服务协议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8 日

您同意根据指示以电子签约方式完成本协议签署,您在哈哈镜平台网络页面申请加盟、点击同意签署本协议、提交资料并经审核通过或执行类似操作,或者您已经使用哈哈镜平台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在您与哈哈镜之间发生法律效力。

第一条 定义

哈哈镜平台,指由北京哈哈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协议中称“哈哈镜”)提供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相应软件技术服务的平台,哈哈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址www.hahajing.com,或哈哈镜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URL,以及网店使用的相应哈哈镜客户端应用软件等。


哈哈镜平台技术服务,指由哈哈镜电子商务基于哈哈镜平台旨在为哈哈镜商户提供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相关客户端软件(如“哈哈镜商户”)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处理、活动兑换、公司通知、店铺管理等),以上服务在本协议中统称“哈哈镜服务”

哈哈镜招商标准(以下简称“招商标准”),指商户使用哈哈镜平台须满足的基础要求,如营业资质、行业许可、商品质量、服务能力情况等,商户点击确认本协议即表示商户向哈哈镜承诺其已符合招商标准并且在今后的哈哈镜平台使用过程中将保持持续符合招商标准。招商标准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哈哈镜有权不时修订招商标准,并不时对商户的符合情况进行检查,如不符合的,哈哈镜有权终止协议。

哈哈镜商户规则(以下简称“商户规则”),指哈哈镜在哈哈镜平台或哈哈镜其他渠道上已发布或将来发布的适用于商户且商户应遵守的各类规则及/或规则条款的统称,本协议中统称“商户规则”,商户规则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哈哈镜有权不时调整。

“商户”指于哈哈镜平台上使用哈哈镜服务并经营商品或服务的法律实体,即网店。

“用户”指于哈哈镜平台上与商户进行交易的消费者。

第二条:协议内容及效力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哈哈镜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商户规则、招商标准、消费者保障协议、短期促销合作协议、商户承诺函。所有商户规则、招商标准、消费者保障协议、短期促销合作协议、商户承诺函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在使用哈哈镜提供的各项服务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商户规则、招商标准、消费者保障协议、短期促销合作协议、商户承诺函的规定。哈哈镜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本协议或制定、修改各类商户规则、招商标准、消费者保障协议、短期促销合作协议、商户承诺函,并以哈哈镜平台公示的方式或其他合理方式进行变更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订和对商户规则及招商标准的制定或修改一经公布即构成协议各方权利义务的补充,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并立即停止使用哈哈镜平台。登录或继续使用哈哈镜平台将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或商户规则或招商标准。除另行明确声明或另行签署协议外,任何扩大的服务范围或软件功能的增强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三条:使用哈哈镜平台的条件

3.1商户如需使用哈哈镜平台,应通过商户自有的哈哈镜账号(以下可简称“商户账号”)登录。

3.2商户如需使用哈哈镜服务,应符合招商标准和商户规则的要求,并且在今后使用哈哈镜服务的过程中将保持一直符合招商标准和商户规则的要求。哈哈镜有权不时修订招商标准和商户规则,并不时对商户的符合情况进行检查,商户应及时关注招商标准和商户规则。商户如不同意招商标准和商户规则的更新的,应停止使用哈哈镜服务。

3.3哈哈镜可能要求商户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用于核实商户身份,届时商户需提供相关信息、营业执照、法人或经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如果商户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哈哈镜要求的,哈哈镜有权拒绝向商户提供服务。商户应保证其向哈哈镜提供的全部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文件资料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都处于有效状态)。

3.4哈哈镜同意向商户提供服务并不代表哈哈镜对商户的从业背景、营业资质或经营品质有任何形式的判断或承诺。

3.5 商户仅能在商户经营地址和商户经营业务所属行业范围内使用哈哈镜服务。

3.6商户需自行配置可正常安装和运行哈哈镜服务相应软件的终端设备和网络设施。商户使用终端设备发生的电力、通讯等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第四条:哈哈镜服务以及商户承诺

4.1商户可通过哈哈镜服务发布与商户服务有关的基本信息、优惠信息等内容。用户与商户交易时,用户可通过哈哈镜服务获取上述信息。商户可通过哈哈镜服务提供的管理功能对信息和交易进行查询、订单状态修改、核对数据、统计等操作。

4.2商户在哈哈镜服务使用过程中,承诺并保证:

(1)其符合申请入驻时的招商标准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向哈哈镜提供(上传或填写)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入驻资料,并保证其诸如承诺函、、营业执照、法人或经营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哈哈镜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商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申请更新有关入驻资料。

(2)其承诺遵守本协议、招商标准、商户规则以及其他哈哈镜公布的规则、流程、通知等

(3)其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协议,使用哈哈镜相关服务,并在使用哈哈镜服务期间持续拥有提供其服务的合法资质,并确保该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其通过哈哈镜平台发布信息,以及其通过哈哈镜平台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合法、真实的,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会利用哈哈镜平台开展或协助开展赌博、色情、暴力、洗钱、偷税、毒品、诈骗等不合法、不健康内容的业务。

(5)其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物权、肖像权等。其在哈哈镜平台所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字号、图片、logo、产品或服务内容等所有商品或服务信息,均已获得合法授权,且哈哈镜亦可合法使用该等信息,如因该等商品或服务信息侵犯第三方权利,责任由商户自负并使哈哈镜免责,如造成哈哈镜损失的,哈哈镜有权追偿。

商户如为提供代送服务的,其所提供的服务已取得所指向的线下门店及其品牌(如有)权利人的授权或确认,如届时因相应品牌权利人的投诉导致哈哈镜采取相应处理或处罚措施的,责任由本商户自负,并使哈哈镜免责。

(6)商户不得发布与其提供商品或服务无关的信息,不得发布任何与其提供商品或服务无关的网络广告。

(7)其承诺发布的交易信息中所涉之商品部存在质量瑕疵(含质量问题、描述不符、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情形);以及不存在二手属性的商品。

(8)其对其发布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或服务有合法的销售权或经营权。

(9)其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商品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10)其保证在使用哈哈镜平台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在哈哈镜平台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11)其保证在使用哈哈镜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哈哈镜的相关规则、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道德。不从事任何可能对哈哈镜造成负面影响的欺诈、违法、虚假交易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等,不参与任何有损哈哈镜公平市场准则的营销活动。

(12)其同意不对哈哈镜平台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哈哈镜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哈哈镜平台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13)其承诺对其店铺负有管理义务,对其店铺中出现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商户规则的信息予以立即删除。

4.3商户承诺其向用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质量瑕疵和/或权利瑕疵,并符合法律规定及国家标准。任何用户或其他人士因使用商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造成其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失的,商户应负责赔偿并使哈哈镜公司免责。哈哈镜如因此而遭受损失的,哈哈镜有权进行追偿。

4.4本商户承诺在经营期间,将严格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与线下门店经营规模、经营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的食品卫生、安全、消费者保障服务。提供配送服务的,亦应在提供服务期间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等。

4.5哈哈镜可将商户发布的信息在哈哈镜平台和哈哈镜合作渠道进行推广宣传,以增加用户对商户的认知度。商户可申请参加哈哈镜举办的相关网络活动。

4.6商户同意通过哈哈镜平台或其他渠道接受哈哈镜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包括广告信息。

4.7 商户应当妥善保管其账号和密码,商户或商户授权人泄密所致损失需由商户自行承担。如商户发现他人冒用或盗用相关账号或密码,商户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哈哈镜。在哈哈镜收到商户有效通知前,商户账号在登录状态下的行为均视为商户自主操作行为,商户应认可该等操作行为的效果。

4.8商户同意通过哈哈镜平台为用户提供的优惠不应低于商户给予任何第三方合作客户的优惠。用户通过哈哈镜平台获得商户发布的优惠信息后,商户应依照承诺向用户提供该等优惠。

第五条、保证金

5.1本协议项下保证金,即商户同意缴存一定的金额作为金钱质押(简称“保证金”),以担保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和遵守。具体须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以哈哈镜公布的具体政策为准。

保证金应缴存哈哈镜公司,以专户形式冻结,在冻结期内其支配、使用权均归属于哈哈镜,专款专用,系商户用以担保履约的金钱质押。在商户解散、清算、破产时,哈哈镜享有对保证金的优先受偿权。

5.2为了扶持商户发展,哈哈镜暂不要求商户缴纳保证金,但哈哈镜保留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今后要求商户缴纳保证金的权利。哈哈镜实施保证金政策前将公布有关保证金的具体政策及/或规则,并在获得商户同意后施行。但届时如果商户不同意缴纳保证金的,则商户应当停止使用哈哈镜平台和相关服务。

第六条:消费者保障

6.1商户同意为哈哈镜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哈哈镜用户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以下措施:

(1)在商户服务页面公布消费者保障措施并严格执行,且该等保障措施不应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商户应在其服务页面公布客服电话和其他客服渠道,承担因商户服务原因引发的各类用户咨询和投诉,商户应负责安排专人解答用户咨询、及时回复用户提问或用户邮件。

(3)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提前终止,商户有义务配合哈哈镜进行相关的善后工作。本协议终止后,如商户和用户之间的交易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商户应当保证将剩余服务期限履行完毕或自行与用户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

(4)上述同意在用户实际获取商户服务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商业惯例向用户开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

6.2商户如通过哈哈镜平台发布的现金券、抵价券以及其他类型的具有预付价值的商品,商户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说明该等商品的使用条件、使用方法、使用限制、有效期等信息,且相关条件、限制应当合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商户规则的规定。

6.3商户应当严格遵守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用户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本协议、哈哈镜相关规则以及线上店铺、商品详情页面等方式向用户作出的承诺。

6.3商户应当严格遵守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用户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本协议、哈哈镜相关规则以及线上店铺、商品详情页面等方式向用户作出的承诺。

6.5 商户明确了解并同意商户是消费者保障的责任主体。当发生商户应当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的情形时,商户应保证用户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用户因其消费者权益问题提出的要求,商户应积极处理。

第七条:双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7.1如商户发布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的信息或链接的,哈哈镜有权进行屏蔽或删除等适当的处理。

7.2为了保障商户权益,在发现商户账号、账户存在异常活动时,哈哈镜有权暂停服务的提供。商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哈哈镜也可以单方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

7.3如商户未能依照承诺的商品或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商品、服务或优惠权益,或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将极大伤害哈哈镜和商户的信誉。哈哈镜有权在哈哈镜平台、相关网络页面或通过其他方式公开商户的行为,商户应当承担哈哈镜因补救行为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偿费用以及为挽回企业声誉和形象支出的宣传费用等。

7.4哈哈镜有权根据其经营状况自行决定终止向全部或部分商户提供服务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届时哈哈镜将通过哈哈镜平台、相关网络页面发布通知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商户。

第八条:免责和有限责任

8.1哈哈镜将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哈哈镜平台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哈哈镜无法保证哈哈镜平台的绝对安全和在任何条件下均能正常提供服务,对此商户应当予以理解并不应要求哈哈镜在以下情况下承担责任:

(1)系统停机维护;

(2)终端设备、通讯或任何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或迟延、不准确、错误、疏漏等的;

(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4)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8.2哈哈镜依照法律规定对相关数据进行保存。因商户自行删除数据,或者因不可抗力、商户不再继续使用服务或服务被终止等情况时,商户使用服务的数据可能丢失而不可恢复。

8.3哈哈镜仅为用户和商户进行交易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哈哈镜并非用户和商户交易的参与者。哈哈镜不对商户和/或用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商户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

9.1哈哈镜拥有哈哈镜平台以及相关技术的著作权、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与服务有关的各种文档资料以及哈哈镜平台中展示的信息内容。其它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哈哈镜保留。

9.2哈哈镜、哈哈镜平台及相关的哈哈镜标识均属于哈哈镜或哈哈镜关联公司的知识产权,并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其它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未经授权商户不应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等。

9.3未经哈哈镜另行书面同意,商户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不得将通过哈哈镜平台获取的用户信息或其他数据作商业性的利用、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对外披露。

9.4 商户不得对哈哈镜平台相应软件进行修改、改编、翻译、准备衍生产品、反向工程(reverse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反汇编(disassemble)、分解或尝试从软件派生源代码,违者属于侵权行为,并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9.5商户不得将哈哈镜平台相应软件安装在未经哈哈镜明示许可的其他终端设备上,包括但不限于机顶盒、游戏机、电视机等载体。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在使用哈哈镜平台的过程中,如商户存在侵犯第三方(如用户、知识产权权利人)权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时,除根据本协议应向哈哈镜支付违约金(如有)外,还应赔偿哈哈镜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商户须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哈哈镜被判决、裁决须对外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额;

2、哈哈镜代商户向用户支付的退款、违约金或赔偿额;

3、哈哈镜被执行行政处罚的金额;

4、哈哈镜支付的律师费用、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10.2商户对哈哈镜存在任何期限届至而未付的款项时,除哈哈镜规则另有约定外,商户应自逾期之日起向哈哈镜支付未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3协议各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0.4当第三方以商户侵权为由要求哈哈镜删除商户信息时,商户同意哈哈镜对删除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证明第三方为恶意或缺乏权利凭证,商户同意自行向第三方进行追责。

14.5哈哈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商户利益受损时,哈哈镜对商户的违约和/或赔偿责任以商户直接的实际损失为计算依据。

第十一条:协议终止及有效期

11.1自然终止:本协议履行完毕的,则本协议将终止。

11.2发生下述情形时,哈哈镜可行使单方解约权:

(1)商户违反商户规则并达到须被清退的程度;

(2)商户提交的信息或文件不真实、不合法、已失效或商户无法证明其信息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3)商户没有销售其商品或服务的必备资质或其商品、服务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4)商户保证金(如有)不足额,且未能自行补齐,经哈哈镜催缴后仍未能在指定时间内补足;

(5)商户存在违反本协议或商户规则的情形,经哈哈镜通知后,在限定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改正。

(6)其他哈哈镜依据本协议可行使单方解约权的情形。

以上哈哈镜行使单方解约权的,哈哈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1.3本协议终止之后,商户需立即停止使用哈哈镜平台,与哈哈镜完成相关费用的结算支付。

11.4本协议终止后,哈哈镜有权保留该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等记录。如商户在本协议终止前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约定的行为,哈哈镜仍可行使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

第十二条:法律及争议解决

12.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遇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12.2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哈哈镜和商户同意由哈哈镜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该等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仍具有法律效力。

哈哈镜于商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其对商户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3.1 哈哈镜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商户规则、招商标准、消费者保障协议、短期促销合作协议、商户承诺函等文件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13.2 哈哈镜保留在必要时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的权利,相关内容将公布于哈哈镜平台指向的网络页面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用户。如商户对本协议的修改存有异议,或者商户不同意哈哈镜公布的商户规则等规则的,商户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并停止使用哈哈镜平台相关服务,但商户在终止前的行为仍受本协议最新的修改版本以及规则的约束。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哈哈镜平台相关服务,则视为接受协议条款的变动。

13.3哈哈镜可通过电子形式向商户在哈哈镜平台入驻时提供的商户开户电子邮箱地址、开户手机等渠道发出书面通知,通知的送达以电子通知文本发出为准。哈哈镜亦可通过商户所提供的其他联系方式向商户发出通知。

本人同意以上承诺

申请人基本资料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
固话:

图片说明: 只支持 jpg,jpeg,png 图片格式, 单个图片不超过5M

*店面本人合照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背面
*银行卡
营业执照照片

店铺基本资料

如不清楚店铺编号,请咨询经销商

*店铺编号
*店铺名称
营业执照编号
*店主姓名
*手机
固话
*店铺地址

银行卡信息

*开户银行
*开户人姓名
*开户支行
*银行卡账号